狠心拋棄讓2個孩子超怒 現世報來了!他們不養這款老北
狠心拋棄讓2個孩子超怒,現世報來了!他們不養這款老北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2個孩子控訴,當年未婚就生下他們,在1985年經法院判決確定由父親認領,但卻從未盡爲人父親之責,父親多年來未曾與他們互動,不滿父親過去狠心拋棄,未負起養育責任,導致他們身心有莫大傷害,憤而訴請免除或減輕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經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考量,阿國最近的3個年度申報的給付所得總額均爲0元,名下並沒有財產等情,信阿國現屬不能維持生活之人,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2個孩子的母親到庭證稱,她與阿國並沒有婚姻關係,她認識阿國時,阿國因爲逃兵及詐欺罪而被通緝,所以不敢住在家裡,阿國只有無處可住時纔會回來看孩子一下,但當時因她需上班扶養孩子,便將孩子帶去給別人顧,從孩子出生後,阿國完全沒有照顧及陪伴。
阿國自顧不暇,回來幾乎都是向她要錢,甚至還要求她去跟孃家母親或其他人借錢,阿國完全沒有支付家庭生活費及孩子的生活費用,阿國自身難保,不僅沒有工作,也不敢去工作,都是爲了要錢纔會回來,無心在家庭及孩子,她也被阿國害得很慘,還跟朋友借錢。
法官考量,阿國在孩子出生時,就因犯案而經常不在家,也無工作,因此均未照顧、扶養,而且且阿國認領2個孩子後,仍然未給付扶養費用,也未曾陪伴,阿國無正當理由就從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個孩子請求免除他們對阿國的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