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養子讓人太心碎 33年親情成泡影!老夫妻不要他了

這個養子讓人太心碎,33年親情成泡影!老夫妻不要他了,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在1992年收養阿華(均化名)爲養子,不料,阿華成年後涉犯毒品案件,還竊取他們的錢財。阿國自2022年起常對他們咆哮並飆罵三字經,導致孫女有樣學樣,阿國還嫌煮菜難吃,還要孫女不要尊稱他們爲祖父母。不滿阿國未扶養他們,從去(2024)年年中搬出去迄今,仍有多次對他們有重大侮辱,憤而請求准予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阿國與小萱的女兒到庭證稱,父母在阿華年幼時就收養爲養子,收養後就與他們同住。阿國當年離婚後還是跟前妻同住,是在近一、兩年才搬回家住。阿華的女兒還在就讀幼兒園,有請父母幫忙照顧。

但父母沒有工作,需要阿國的金錢協助,因此母親會跟阿國要錢,阿國就說沒錢也就沒給,基本上母親每個月都會跟阿國要錢,希望能支付每月生活費,但阿國不但沒有支付,還會對母親大小聲,也會罵三字經,還說「我沒有拜託你照顧我女兒,我不需要你給我女兒飯吃」,甚至給母親錢時竟然是用丟的。

阿國每次晚上回家後回房間,都會很用力關門,並且阿國教育女兒的方式都是大聲罵,在幫女兒洗澡時,會出現打罵聲。母親還提到她的錢不見過兩次,母親因爲錢不見了,就與阿國發生口角。阿國第二次偷錢當晚有報警,後來有把阿國趕出去。

法官考量,阿國因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罪嫌,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雖然提起上訴,但已逾去年底經最高法院裁判駁回上訴確定。而且阿國過去經常對養父母大聲咆哮,並且辱罵三字經,已構成對養父母之重大侮辱行爲。

法官審酌,阿國自從搬離後,未曾扶養或關懷養父母的生活,彼此感情淡薄且關係疏離,徒有收養之形式,卻無養親間應有之親情維繫,與收養視爲了成立擬製親子關係之本旨相違背,堪認阿國與小萱主張,已有難以維持收養關係之重大事由存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與小萱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