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只供個人吃喝玩樂 2個孩子超怒!老北的晚年慘了
收入只供個人吃喝玩樂,老北的晚年慘了!2個孩子超怒,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2個孩子指控,自他們出生後,父親僅偶爾打零工,但收入只供他個人吃喝玩樂,未曾負擔家用,全家開銷都由母親負擔。父親常酒後鬧事,不曾協助照顧他們,甚至未曾抱過老二。日前收到社會局來函,要求他們負擔父親的醫療費用,因此憤而請求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法官考量,阿國現年已經62歲,患有右側扁桃腺原位癌就醫,需要親屬及照護資源協助,阿國被安置於護理之家,名下並沒有財產及所得,已不足以維持他的生活,自有受扶養之權利。
孩子的母親到庭證稱,2個孩子自出生至成年,都是她在扶養照顧,阿國完全沒有負責,就算他有在外工作也沒有拿錢回家,因爲他結交不好的朋友,還會吸毒、喝酒,只有偶爾有工作,但是不會長久,賺的錢都沒有拿回家,他可能拿去買藥,都供他自己花用。
阿國有時還會在外欠債,債主就會來家中討債。阿國更是在外以她的名義借錢,也會在家中偷錢,阿國經常不在家,就算在家也不會照顧小孩,他們都不喜歡阿國在家,因爲只要他在所有人都痛苦。
阿國喝酒常常鬧事,但主要不是喝酒,是因爲他會吸毒,而且爲了吸毒就會一直跟她要錢,如果沒有辦法給他,雙方就會爭吵甚至互毆。離婚前阿國有入監2次,所以她向法院主張阿國有判刑達6個月以上,然後請求判決離婚獲准。
法官審酌,阿國當年無視稚齡孩子受扶養的需求,因酗酒、沾染施用毒品惡習,未曾負擔孩子們的扶養費,也未實際照顧且甚少返家,對孩子們不爲聞問,導致自幼即失去父愛,與阿國形同陌路。日前依法判決,免除他們對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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