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過程毫無貢獻 2孩童年超悲慘!這款老父晚年沒人理
成長過程毫無貢獻,2個孩子童年超悲慘!這款老父晚年沒人理,全都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均化名)被2個孩子控訴,當年沉迷賭博積欠賭債,對家中妻小毫不關心,未曾給付家庭費用,全靠母親身兼多份工作,還有舅媽接濟,才能勉強支撐家中開銷。老大國小畢業被迫放棄學業,出外工作貼補家用。老二在2歲時發高燒,因父親執意賭博而延遲就醫,導致發育遲緩。他們不滿父親所爲,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2個孩子指控,父親甚至在2000年,以老二的名義向銀行貸款25萬元,撥款後就銷聲匿跡,徒留債務讓老二獨自承擔。父親所爲,對他們實在是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72歲,自2017年起經社會局安置迄今,在2023年1月起因轉低收公費安置不領補助,也未領取國民年金、勞保等給付,近6個年度的所得均爲0元,名下財產總額爲0元,堪認阿國現已不能維持生活,有受扶養之權利。
孩子的舅媽證稱,她是從2個孩子小時候看到長大,她先前住在他們家附近,但她很少遇過阿國,當時阿國和她的先生一起在餐廳工作,孩子的母親說,阿國都沒有拿錢回家,錢拿去還人家都不夠,還要向她要錢。
孩子的母親常常哭向她泣訴,阿國經常輸錢就要跟她要錢,拿不到錢就要打小孩,阿國竟然還說,孩子的母親會修指甲,會賺錢,讓孩子母親養小孩就好了,他何必拿錢回家。
法官考量,當2個孩子年齡分別爲14歲及9歲時,阿國就與孩子的母親離婚並離家時,自此未曾找過他們,也未給付扶養費。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在他們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卻全然未盡扶養照顧之責,在他們成長過程毫無任何貢獻,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個孩子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