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醫保支付資格管理進入“駕照式記分”時代
原標題:我省醫保支付資格管理進入“駕照式記分”時代 記滿12分終止醫保支付資格
爲促進醫療保障基金依法依規使用,河南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藥品監管局聯合發佈《河南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3月1日起,河南省醫保支付資格管理進入“駕照式記分”時代,相關人員發生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爲將進行責任認定和記分管理。
兩類人員“一醫一檔”規範管理
《實施細則》共八章五十四條,明確了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對象、管理責任、管理流程、申訴渠道、管理措施。其中,相關人員主要包括兩類:第一類是定點醫療機構爲參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結算的醫療類、藥學類、護理類、技術類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定點醫療機構負責醫療費用和醫保結算審覈的相關工作人員;第二類定點零售藥店爲參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結算的主要負責人(即藥品經營許可證上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包括藥師)。
政策規定,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建立相關人員“一醫一檔”,全面記錄相關人員記分情況及遵守醫保相關法律法規情況,建立健全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內部管控制度,明確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記分管理、審覈結算等崗位責任,做好記分管理、信息登記等工作。
定點醫藥機構在簽訂醫保服務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應組織相關人員通過簽署服務承諾書。服務承諾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使用醫保基金,承諾爲參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安全、高效、合規使用醫保基金,嚴守誠信原則,不參與欺詐騙保等內容。
相關人員出現違反服務協議、違背服務承諾的行爲,醫保經辦機構可按照記分規則對相關人員記分。
記滿12分終止醫保支付資格
相關人員被記分的情形有哪些?記分以行政處罰、協議處理作出時爲記分時點。記分載入相關人員“一醫一檔”數據庫,實現跨機構(部門)跨區域聯動、信息共享可查。記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加計算,下一個自然年度自動清零。
政策規定,相關人員記分建立在醫保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協議處理的基礎上,分1~3分、4~6分、7~9分、10~12四個檔次,結合輕重層次及涉及的責任金額分別對一般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主要責任者進行記分。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對一般責任者、重要責任者、主要責任者,一次記12分。
根據記分結果,醫保經辦機構將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相應管理措施,其中包括談話提醒、公開通報、暫停醫保支付資格等。記分累計達到12分,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終止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單次記分爲12分,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終止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
此外,新政也充分考慮了從業者“知錯就改”的態度和決心。因此,相關人員有記分修復需求時,《實施細則》也明確了修復途徑,包括線上線下學習培訓修復和現場參與醫保政策宣傳活動、飛行檢查、專項檢查等修復。修復記分後,涉及登記備案狀態調整的,可縮短暫停或終止時限1個月。但是,一次記滿12分的,不予修復。(記者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