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構建“四位一體”醫保支付資格管理體系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邢生祥

爲深入推進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近日,青海省醫保局聯合青海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出臺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全力構建“四位一體”監管體系,推動監管對象由機構延伸至個人。

實行“駕照式”記分管理。青海借鑑“駕照扣分”模式,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責任人員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爲記分管理,主動約束手中的“一支筆”,從診療行爲源頭減少醫保基金違法違規使用的發生。明確記分觸發條件,精準區分責任,按行爲性質和責任程度動態記分,實行“一人一檔”管理,賦予終身唯一身份代碼,記錄違規行爲,實現跨區域信息共享,防止違規者異地再從業,杜絕“換個地方重操舊業”的可能。

建立“遞進式”懲戒機制。依記分情況,青海採取約談、通報、暫停支付資格、終止支付資格等遞進式懲戒措施。一個自然年度內,記分6分至8分的,由定點醫藥機構談話提醒、組織學習培訓;9分至11分的,約談警告,暫停支付資格3個月至5個月;達12分的,終止支付資格,累計12分的1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一次性12分的3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減少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爲源頭。

健全“激勵式”修復制度。相關人員通過學習培訓、參與醫保政策宣傳活動、飛行檢查、專項檢查等進行記分修復。主動改正違規行爲、消除不良影響可申請減免記分,學習培訓達一定課時減免1分,參與醫保活動每有效一次減免1分(年度最多2分),減免3分可縮短暫停或終止時限1個月,一次性記滿12分在有效期內不予修復,既懲戒違規又給予改正機會。

開展“滲透式”宣傳培訓。結合青海省醫保政策集中宣傳月活動,深入定點醫藥機構,堅持“講清法理、講明事理、講透情理”,對《實施細則》進行詳細解讀,督促引導定點醫藥機構組織開展醫保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線上線下宣傳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從源頭預防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爲,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