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若因收錢遭重罰 小吃攤生意難做了(鍾重發)

藥署發佈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要求在現場製作食品的從業人員,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碰到金錢、垃圾等可能污染的物品,否則可依法裁處。(杜宜諳攝)

6月4日起「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正式上路,要求從業人員調理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如稽查屬實,限期更正,若屆期仍不更正,將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該法並設有吹哨人保護條款,民衆可舉發若屬實可從罰鍰抽成。在有罰鍰抽成的加成下,檢舉達人對夜市和小攤疏失的舉報應該會不少,更何況還有許多正義魔人,會強烈的關心自己的食安衛生。

一邊收錢找錢,一邊處理食材,是許多早餐店、紅豆餅、手搖飲、小吃攤的日常,大部分業者在調製餐飲時都有戴手套,且都能脫手套收錢後再戴上手套,但總怕有「掛萬漏一」的疏失。如果這疏失1個月發生1次,最少6萬元的罰鍰大概讓整月做白工了;如果是員工或工讀生犯的疏失,是要罰已千交代、萬叮嚀的老闆,或是疏失犯錯的工讀生呢?

小餐飲攤的人手不足及行動支付不夠普及,是造成錢幣與食材在雙手間交互污染的主因。

近年使用行動支付的比率雖已大幅增加,但行動支付仍在大衆運輸工具、大賣場、百貨公司、連鎖餐飲店、超商等處。據數發部113年數位近用調查報告,網路族近來使用行動支付比率逐年攀升,從109年的32.8%增加至113年的48.9%,但由於小餐飲行動支付不易,臺灣民衆還是多使用現金在小額餐飲上。

政府應讓小額支付方式多元化、簡易化,讓民衆與商家都更樂意「非現金支付」的交易模式。在還沒完善小額行動支付使用前,唯有民衆在購買前儘量先熟悉價錢,並準備剛好金額的錢,少讓商家數錢、找錢,再則商家業者與民衆都放慢速度,讓餐飲業者在收錢前後,有足夠的時間更換手套或洗手,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6萬元至2億元的高額罰鍰,是否符合懲罰的比例?衛福部食藥署官員與立委諸公們應多聽聽小商家的心聲。稽查單位若都只開限期更正的勸導單而不罰款,那麼只有勸導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就形如虛設。稽查單位若真對地瓜球、蔥油餅攤開出6萬元的罰單,真的走得出夜市的街頭嗎?「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如何稽查、開罰,得先考驗衛福部食藥署稽查人員的執法勇氣與公正性了!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立意非常好,若小額行動支付未能簡易化,當收現金、找錢依舊時,就會讓「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難以施行。光有立意良好的法卻難以施行,不只讓民衆和小商攤更嘔而已,會傷害政府立法與施法的威信!

(作者爲空大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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