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普發現金「排富」不合理(鍾重發)
中南部地區在丹娜絲颱風、連日豪大雨致災後,急需現金修繕家園、購買家電傢俱、貼補家用,政府應最快速的發放「全民普發一萬現金」對民衆纔會有最即時的幫助。(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釋出將執行立院通過的「普發現金一萬元」,但政院仍對其中部份條文提出質疑,例如領取人出生、死亡的起迄時間,及是否將排富,甚至對於財源籌措等,仍在思考是否要提出釋憲,因此「普發現金一萬元」何時將執行及是否排富都還未塵埃落定。
「普發現金一萬元」的財源若主要來自超徵稅收,若真排富勢必引發諸多爭議與對公平正義的省思,「超徵稅收」主要來自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和證券交易稅等稅目。這些稅額的繳納人,大多是有錢人和超有錢人,臺灣有將近一半的年輕勞動族是沒繳所得稅的,更遑論青少年學生、兒童們根本都沒繳過所得稅、營所稅,也少有繳付過證交稅的,如果「普發現金一萬元」排富,等於有錢人被剝皮繳稅,現在要退稅收卻將大部分的稅錢發給沒繳過稅的人,如此在法理上豈能站得住腳?被剝兩層皮的「有錢人」豈能甘心!
一萬元現金對有錢人或超有錢人來說沒有什麼,或許就「買個菜就沒了」,但「還稅於民」卻不能不符合公平正義!即使有錢人不缺這些普發現金的一萬元,或許就順手捐給中南部受丹娜絲颱風及豪雨的災民。但還是必須顧及「還稅於民」的社會公平正義。
「受薪階級繳稅,發錢給沒繳稅的人」,東吳大學會計系助理教授石恩銘特別點出其中荒謬。尤其臺灣有許多知名小吃攤商、夜市攤販、市場菜肉蔬果攤、直播帶貨主,其收入都比繳稅的勞動受薪族多很多,但這些勞動者沒有營業登記,也沒有受僱老闆,因此就沒有被徵收所得稅和營所稅。石恩銘解釋說「很多人有薪水,所以要繳稅。但退稅的時候,卻要分給沒繳稅的人,而且這些人未必是窮人」,如此更會讓繳稅卻未拿到「普發現金一萬元」的更不公平感。
若政院後續對此案再提出釋憲,那麼發放的日期更加遙遙無期。中南部地區在丹娜絲颱風、連日豪大雨致災後,急需現金修繕家園、購買家電傢俱、貼補家用,政府應最快速的發放「全民普發一萬現金」對民衆纔會有最即時的幫助。行政院不要再提出「排富」及釋憲了,折騰下去,民怨會更大。
(作者爲空大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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