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中士兩度性侵學妹 怕關5年10個月急賠50萬換緩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海軍中士阿豪(化名)兩度性侵學妹小美(化名),事後還傳訊息向學弟炫耀,結果反遭告上法院,不僅被軍方記4大過撤職,性侵部分也被法院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10個月。阿豪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考量到他已經賠償50萬元和解,最終改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阿豪兩度對學妹小美伸出狼爪。(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2023年3月間在軍中負責招募人才業務,卻趁着與小美一同前往中部執行任務時,在房間內性侵對方,事後還在羣組內宣稱小美是他的女友,結果遭到嚴詞抗議,竟又改口聲稱是「未來的女朋友」。
同年8月間阿豪趁着與同袍一起喝酒的機會,再度對喝醉後正在房間裡休息的小美伸出狼爪,雙方因而鬧上法院。關於性侵的部分,一審法官檢視相關證據之後,依2個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阿豪有期徒刑5年10個月。
案發之後,軍方也隨即召開懲罰評議會,對阿豪記4大過處分並撤職。阿豪曾對撤職一事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敗訴。
此外,阿豪也對性侵案件的訴訟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表示,阿豪原本僅承認猥褻,否認性侵,但上訴之後已坦承全部犯行,也同意賠償50萬元與小美達成和解,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關於宣告刑及執行刑的部分,改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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