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紅性侵員工賠80萬換緩刑 荒廢網站發道歉

臺灣一百萬粉絲網紅性侵員工一審獲刑3年10個月,二審期間賠償80萬新臺幣達成和解。7月15日,二審法院改判其緩刑5年,該網紅笑容滿面邊打電話邊走出法庭。

更引發爭議的是,其道歉聲明被刻意發佈在荒廢的個人網站:不僅用7篇新文掩蓋,還將字體縮小如螞蟻、不設標題防搜索,竟成功騙過法官。

編輯: 陳佳雯

責編: 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