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安保基金迴應原基金經理涉“老鼠倉”遭罰:系其個人行爲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8月18日,國壽安保基金表示,近期關注到,有媒體對本公司前員工被監管機構行政處罰相關事項進行了報道,並表示該名前員工所涉及到行政處罰的相關事項,系其個人行爲。

8月18日,天津證監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擔任某基金的基金經理,負責該基金具體投資運作,知悉該基金投資決策情況、交易情況、持倉情況等未公開信息。

天津證監局指出,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間,李丹控制"王某"證券賬戶從事與基金未公開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李丹作出交易決策,指示楊某塵具體實施下單操作,相關行爲違反了《基金法》相關規定,經複覈,天津證監局決定對李丹處以60萬元罰款。

有媒體報道指出上述線索指向國壽安保基金原基金經理李丹。公開資料顯示,李丹於2013年11月加入國壽安保基金,並在2024年9月4日卸任其全部在管基金。

國壽安保基金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進合規文化建設,對各類違規違紀行爲零容忍,推進公司高質量發展, 堅決維護持有人利益,一如既往地爲持有人創造更多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