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特別報道丨華安基金原基金經理張亮被催繳罰款 業內呼籲建立健全“老鼠倉”民事賠償規則
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詹鈺葉
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日前發佈的一則《行政處罰罰沒款催告書》送達公告指出,當事人張亮未按規定繳納3000多萬元的罰沒款。結合去年8月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可確認被催繳罰款的是華安基金前明星基金經理張亮。
根據公告,張亮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並處以1566.26萬元罰款,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該處罰決定書已經送達生效,但張亮至今未按規定繳納罰沒款。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上海監管局現依法向其公告送達《行政處罰罰款催告書》(催告書滬〔2025〕4號)。監管部門表示,張亮需自該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前來領取該《行政處罰罰沒款催告書》,逾期則視爲送達。
結合去年8月26日上海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涉“老鼠倉”當事人張某自2018年10月31日起擔任上海某基金公司所管理的A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8月5日,張某卸任基金經理並從該上海公募機構離職。本次上海監管局的直接“點名”,確認該人士爲華安基金原明星基金經理張亮。
據公開資料,張亮於2018年10月31日起任華安國企改革主題靈活配置混合基金經理,自2022年2月25日起任華安價值驅動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經理,自2022年3月8日起任華安品質領先混合基金經理。華安國企改革主題靈活配置混合A是其任職期間回報率最高的產品,爲231.82%,年化收益在40%左右,該成績在同期產品中頗爲亮眼。
值得注意的是,華安品質甄選在2022年7月7日啓動發行,並於該月15日提前結募。彼時華安基金稱爲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決定將認購截止日提前。當時便有渠道消息稱臨時發生人事變更,張亮因個人原因可能無法繼續擔任該產品的基金經理。同月21日,華安基金宣佈增聘劉暢暢女士爲該產品基金經理,張亮在次月5日卸任全部產品並離職。在產品募集期出現擬任基金經理變動的情況並不常見,因此當時此事還引發了諸多猜測。
近年監管部門加大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力度,對違法行爲“零容忍”。去年,證監會稱對許文峰、金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明,許文峰、金鎏存在共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違法事實。結合公開信息,許文峰原爲浦銀安盛基金FOF基金經理,基金從業人員馬鈺焰彼時也在浦銀安盛基金工作。四川監管局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李某彥存在泄露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行爲的違法行爲,對其責令改正,合計罰沒154.29萬元。結合公開信息,李淑彥原爲信達澳亞基金副總經理、基金經理,並在公告發布後火速離職。
新“國九條”圍繞大幅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完善行政、刑事、民事立體化追責體系,提出不少硬措施。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基本構建了防止和打擊“老鼠倉”行爲的基礎性法律依據,行爲人承擔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已明確,呼籲建立健全“老鼠倉”的民事賠償規則,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違法成本,有望在一定程度上防範“老鼠倉”行爲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