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前基金經理張亮涉“老鼠倉”被監管催繳罰款大股東國泰君安也曾有員工因 “老鼠倉”被罰
近日,上海證監局發佈《行政處罰罰沒款催告書》送達公告,針對原華安基金基金經理張亮的違規行爲。公告指出,張亮因違反相關規定,被責令改正,並被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同時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此外還被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相關處罰決定書已送達並生效,但張亮至今仍未按規定繳納罰沒款。
去年8月,上海證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張亮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通過控制其配偶劉某具體操作的“閆某”賬戶,進行了一系列違規交易。在此期間,“閆某”證券賬戶共買入滬深兩市股票656只,其中與A基金趨同買入股票393只,趨同買入股票數量佔比59.91%,趨同買入金額66566.53萬元,佔比59.80%,賬戶趨同買入盈利金額爲1566.26萬元。被罰沒共計3132.52萬元,並處以市場禁入10年。
華安基金網站顯示,華安基金成立於1998年,總部位於上海,是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的首批5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由五家上海大型國有企業分別持股,其中國泰君安(601211.SH)持股51%,爲其第一大股東。值得一提的是,華安低碳生活混合基金經理李欣被指“風格漂移+不公平對待持有人”,而華安基金的第一大股東國泰君安也曾有員工因 “老鼠倉”被罰。
華安基金前基金經理張亮被監管催繳罰款3132萬元
據中國證監會上海證監管局網站披露,近日,上海證監局發佈《行政處罰罰沒款催告書》。公告顯示,張亮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被責令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同時處以同等金額的罰款,此外還被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相關處罰決定書已經送達生效,但張亮至今未按規定繳納罰沒款。
此次被催繳罰沒款的張亮,指向了2024年8月因趨同交易被罰的滬上一基金公司前基金經理張某。據去年8月上海證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張某作爲基金經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爲持續時間長,違法所得金額大,違法情節較爲嚴重。據此,該局決定:對張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並處以1566.26萬元罰款;並對張某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不得在任何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18年10月31日起,張某擔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證券投資基金(簡稱:A基金)的基金經理,負責該基金產品的投資決策等工作。2022年8月5日,張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經理並從公司離職。因而,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張某因職務便利知悉與A基金有關的投資決策、交易標的、交易時間等未公開信息。這期間,張某控制“閆某”廣發證券賬戶,指揮其配偶劉某具體操作該賬戶進行相關下單交易。經查,這一期間,“閆某”廣發證券賬戶買入滬深兩市股票共656只,與A基金趨同買入股票393只,趨同買入股票只數佔比59.91%,趨同買入金額6.66億元,趨同買入金額佔比59.80%,賬戶趨同買入盈利金額1566.26萬元。
處罰決定書對涉案人員的姓名、任職過的基金公司、涉案產品作了匿名處理,但其中種種時間線索將處罰對象的身份指向了前華安基金經理張亮。公開資料顯示,張亮2015年6月加入華安基金,2018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華安國企改革主題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經理。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任華安價值驅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經理。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華安品質領先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經理。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華安品質甄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經理。
華安低碳生活混合基金經理李欣被指“風格漂移+不公平對待持有人”
今年2月,第三方基金評價機構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發佈2024年Q4審查結果顯示,包括華安低碳生活混合、國投瑞銀信息消費混合、前海開源滬港深智慧生活混合等在內22只產品(AC份額未合併)因出現“風格漂移”而不予評價。 投資快報記者留意到,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要求,基金名稱顯示投資方向的,應當有80%以上的非現金基金資產屬於投資方向確定的內容。2022年7月,中國證監會機構部曾通報基金投資風格漂移、“風格漂移”個股入庫審批不嚴、入庫程序履行不到位、指數產品設計把關不嚴等問題,直指部分基金公司內控管理缺失。 除了風格漂移,華安低碳生活混合基金經理李欣還被指不公平對待持有人。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基金風險監控與合規管理系統”顯示,在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間,李欣在管混合型產品業績一致性較低。其中,業績差異最大的兩隻基金爲華安智聯混合(LOF)A和華安科技創新混合A,其淨值增長率分別爲0.03%、-22.09%,業績差異度爲22.12%,業績差異較大。 對於李欣出現 “風格漂移+不公平對待持有人”的雙重問題,有媒體援引業內人士觀點指出,“風格漂移”問題和“不公平對待持有人”問題可能會損害持有人利益。這些問題會增加持有人的信息不對稱風險,會損害投資者的知情權。另外,風格漂移行爲可能會在短期內提升基金業績,但違背基金合同的投機性行爲可能導致基金在市場波動時面臨更大的風險。而濟安金信也指出,公募基金作爲投資工具,風格一致性非常重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釋義》第二十條明確表示:禁止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通常基金管理人管理着若干支基金,基金管理人作爲受託人,應當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每一支基金,對所管理的每一支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都應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爲所管理的各支基金的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大利益,管理基金財產。爲一支基金的利益而損害另一支基金利益的行爲,違背了受益人最大利益原則,也違背了受託人的義務,應當禁止這種行爲。
第一大股東國泰君安也曾有員工因 “老鼠倉”被罰
近年,華安基金可謂“問題”不斷。如華安精緻生活混合在2023年報中關於“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策略和運作分析”部分,引用的是2022年股指數據,“2022年市場波動較大,上證指數下跌15.13%,滬深300指數下跌21.63%,創業板綜指下跌26.77%”。有投資者表示,初看以爲是年報撰寫者“筆誤”,把“2023”寫成了“2022”,但翻看2022年報後發現此部分內容竟與2022年報的表述“一字不差”。
其實,這已不是華安基金首次出現這種情況。據央廣網報道,華安興安優選一年混合2022年中報曾存在不同的兩個版本,其官網披露的版本中,基金管理費率註明是1.50%,計算公式裡也是1.50%;基金託管費率註明是0.25%,計算公式裡也是0.25%。而在中國證監會官網披露的版本中,基金管理費率註明是0.30%,但在計算公式裡卻是1.50%,互相矛盾;基金託管費率註明是0.10%,但計算公式裡卻是0.25%;前後數據明顯不一致。
據黑貓投訴,截至3月12日,有關華安基金的投訴5起。華安基金回覆率爲0%,完成率爲0%。投訴主要問題:活動涉及虛假宣傳。有投訴人表示,“虛假活動以發紅包爲理由欺騙註冊、下載,開戶基金賬號獲取個人信息,結果沒有紅包;華安基金邀請好友領紅包活動,按照要求邀請好友完成了,結果頁面進不去不給提現”。
值得一提的是,華安基金第一大股東國泰君安也曾有員工“老鼠倉”被罰。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及豆包APP,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時任國泰君安衍生品投資部投資經理唐潔利用負責管理公司自營賬戶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交易信息,趨同交易非法獲利330餘萬元。同期,其同事張成灝(時任國泰君安證券固收部員工)在明知唐潔負責管理公司自營賬戶的情況下,利用從唐潔處獲取的未公開交易信息,與唐潔及他人共同使用他人提供的賬戶,進行趨同交易。
據豆包APP,2018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認爲,被告人唐潔、張成灝的行爲均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並依法判決:唐潔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40萬元。張成灝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追繳唐潔違法所得人民幣358.25萬元,追繳張成灝違法所得人民幣22.5萬元,上交國庫。剩餘違法所得人民幣344.94萬元繼續予以追繳。
另據媒體報道,據統計,華安基金2023年全年的交易佣金高達9.19億元,這個數字已經跟行業規模最高的易方達基金(9.23億元)差不多。 而按協會2023年底的非貨規模計算,華安基金的非貨規模僅3281.98億元,是易方達(9695.12億元)的三分之一。以三分之一的規模體量,創造出一模一樣的交易佣金,交易頻率和次數至少也要翻倍才能做到。作爲公司的大股東,國泰君安常年位列華安基金券商席位第一名。根據Wind數據,2023年華安基金通過國泰君安證券通道貢獻1.86億元的交易佣金,在所有佣金佔比近20%。 這種高頻的交易,高價的佣金,給大股東創造了高額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