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特別報道丨兩起“老鼠倉”案被通報,涉資管公司、券商高管 業內呼籲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共同努力
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詹鈺葉
監管機構最近曝光了兩起“老鼠倉”案例,涉及華泰資產管理的前投資經理、湘財證券前任總裁。業內表示,若要徹底遏制“老鼠倉”,監管部門、金融機構要共同努力。
根據遼寧證監局官網披露的罰單,劉建義在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間,擔任華泰資產管理的高級投資經理;並在2021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間,先後擔任資管公司15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經理助理及投資經理。他因職務便利知悉其所管理的產品賬戶股票投資交易的未公開信息,在任職期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本人蔘與、明示他人蔘與的趨同交易違法所得各有2077.32萬元、395.36萬元,趨同成交金額各超20億元、13億元,趨同交易均超百股。
罰單還顯示,遼寧證監局現已對該案調查、辦理終結,並應劉建義要求舉行了聽證會並聽取了相關陳述、申辯。最終,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劉建義沒收違法所得2077.32萬元;針對明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證券交易的行爲罰款200萬元,針對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證券交易的行爲,沒收違法所得之外,並罰款4154.64萬元,合計罰款4354.64萬元。
此外,鑑於劉建義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交易活動並獲利的違法行爲,趨同交易股票只數較多、趨同成交金額及違法所得金額均較大,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劉建義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禁入期間內,不得在任何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監高職務。
此外,重慶證監局還通報了一起券商總裁參與的“老鼠倉”案,在業內較爲罕見。公開資料顯示,孫永祥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間,先後擔任湘財證券總裁、高級顧問。根據重慶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任職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借用他人賬戶交易,還明示、暗示他人利用相關信息交易。最終,孫永祥被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721.29萬元,並被處1121萬元罰款,合計罰沒金額高達1842.29萬元。此外,鑑於孫永祥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監管部門還宣佈對其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有業內人士指出,“老鼠倉”具有隱蔽性、複雜性,部分金融從業者缺乏職業操守,在利益的驅使下仍敢頂風作案,若要杜絕這類現象,需要多方努力。監管層面看,近年監管部門對“老鼠倉”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加上技術升級的加成,越來越多“老鼠倉”現形;而若要進一步遏制“老鼠倉”,建議有關部門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懾。金融機構方面,建議進一步加強內控,及時監控異常大額建倉行爲,並要及時摸排、上報,從制度上降低出現“老鼠倉”的可能性。同時,金融機構還要增加對從業人員的“老鼠倉”風險防範培訓,提高相關人士,特別是“高危”崗位、“低意識”人羣的從業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