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三回家要母親睡客廳 從小沒父愛!男子怒訴免養老爸
帶小三回家要母親睡客廳,從小沒父愛!男子怒訴免養老爸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指控父親阿華(均化名),自他有記憶以來,父親常飲酒作樂、尋歡晚歸,回家就發酒瘋不斷罵人,父親離婚前,常帶女友返家同寢,要求母親睡客廳。父親對他不曾關心,只會罵沒用或抱怨他花錢,父親離婚時,更是不要他的親權,不滿從小就沒有父愛,因此請求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高中前的生活費及學費均由母親工作支付,大學時則是自己半工半讀,父親不曾支付任何費用,他讀大學一年級時父母離婚,父親竟然只要大哥的親權。他自小不曾感受父愛,由他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且他的妹妹之前也已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
阿華辯稱,當年他僅是有交女朋友,但未曾帶女友回家,而且他有在工廠擔任警衛並開計程車,工廠可申請學雜費補助,年終獎金也供作阿國的學費,孩子的母親開店時他也會幫忙取貨、送貨,他確實有幫忙養育,阿國現在不願養他,實在沒有天良,不同意阿國的聲請。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68歲,在前(2023)年經社會局安置於長照中心迄今,並領有第六類極重度身障證明,而經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阿國在2000到2022年的薪資所得,分別爲14093元、26189元及13495元,名下無財產,堪認確實無謀生能力,且名下財產不足維持自己生活,確屬應受扶養之人。
阿國的母親證稱,她當年因爲阿華外遇,沒有把家當家,想回來就回來,所以纔會離婚。在離婚前1年開始,阿華就沒有每天回家,他開計程車賺的錢都自己花用,會拿去唱歌、喝酒、抽菸、籤六合彩,不曾拿錢回家養家,不要跟她拿錢就很好了。
阿華婚後第2年開始有小酌習慣,之後越喝越多,變成每天都會喝酒,一週有3、4天都是喝醉後回家,回家後會一直罵,罵小孩、罵狗;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阿華交過3任女友,每任都有帶回家,要她在旁邊看,要她大度點,還叫她與她們做好朋友,並將她的金子送她們。
她與阿華離婚時,阿華竟說不要3個孩子的親權,當時老大已成年,老二讀大學住校,老三則與她同住,她離婚時說只要給她自由,她什麼都不要,所以沒有約定子女扶養費,而且阿國已經自己在賺錢,阿華沒有負擔阿國的扶養費。
法官審酌,阿華自兒子阿國年幼時起,就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並且多次帶不同女子返家同住,所爲實有違爲人父應盡之義務,如強令阿國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父親扶養義務,顯是強人所難,而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