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掏空3億遭延押抗告駁回 「尿不出來」戒具送醫
▲陳啓昱近日因突發「無法排尿」,遭戒具戒護送醫,他對延押禁見提出抗告亦遭法院駁回。(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涉嫌掏空臺鹽綠能公司逾3億元資產、遭法院延押中的前董事長陳啓昱,近日傳出在看守所內突發健康狀況「無法自行排尿」,法院審酌送醫過程符合比例原則,准許所方戒具送醫,另他針法院延長羈押禁見提出抗告,遭臺南高分院駁回。
據瞭解,陳啓昱日前某日下午在看守所內向所方表示「無法自行排尿」要求就醫,所方隨即以手銬與腳鐐戒具戒護,送往臺南市立醫院急診診治,直至當晚10時50分解除戒具,所方向法院陳報並獲准許。法院指出,因病情突發、外醫途中具脫逃風險,所方採取戒具措施以利安全戒護,時間不長、亦未逾比例原則,應予准許。
臺南地檢署指出,陳啓昱與前蘇姓總經理於2016年至2017年擔任臺鹽實業公司董事長及綠能辦公室執行長期間,均未謹守忠實義務,且故意隱匿或不揭露利益衝突關係,不顧多名公股董事及獨立董事於董事會中提出未實質評估、調查成立綠能公司之商業風險等質疑,於2017年3月間逕自主導通過臺鹽實業公司轉投資成立臺鹽綠能公司之議案,以達成陳等利用臺鹽綠能子公司進行利益輸送之意圖。
陳、蘇等2人先與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用分潤之協議,再不當利用對臺鹽綠能公司營運、財務等決策之實質控制權,於2017年至2021年間,唆使臺鹽郭姓副總經理配合違反臺鹽綠能公司請、採購規範,且未依規章核轉至臺鹽實業母公司會計稽覈審查監督,擅自將電業投資商委託臺鹽綠能公司土地開發服務承攬案,媒合電業投資商與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等公司簽訂土地開發服務契約,將本屬臺鹽綠能公司的利潤不,都流向鴻暉國際、晁暘開發等公司,該等公司再依先前約定分潤予臺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蘇姓前總經理等人,致使臺鹽實業公司及臺鹽綠能公司蒙受新臺幣3億餘元之損害。
本案於2025年2月27日依法起訴,目前在臺南地院審理中,法官認定被告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仍具羈押原因,且無其他強制處分足以替代羈押,依然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裁定自5月27日起延長3人羈押期限2個月,並禁止接見與通訊。
陳啓昱不服提起抗告,聲稱他主動投案並非逃亡,且案件檢方已起訴且配合調查,且該案爲全國矚目案件,應無從影響證人,應可停止羈押具保。但法院審酌後認定,他在法院聲押遭駁回後曾潛逃近20天才投案,顯然有逃亡事實,加上涉嫌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爲確保偵審程式順利進行,6月9日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