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南關區法院:預付式消費惹糾紛 暖心司法護權益

近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由吉林省消費者協會支持受損消費者提起訴訟的案件,18位老年消費者與游泳健身館之間的矛盾得以圓滿解決。

案情簡介

2023年,18位老年消費者在長春市南關區某游泳健身館辦理了游泳卡,其中年齡最大的79歲,其餘多爲六七十歲。2024年,當他們再次前往游泳館時,卻發現原公司已將游泳館轉讓給其他公司。新公司拒絕爲這批消費者提供服務,而原公司也拒絕退款。18位原告總計損失金額9719元,單人損失金額從60元到1000餘元不等。多次協商無果後,18位消費者選舉其中兩人作爲訴訟代表人,在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的支持下向南關法院提起訴訟。

靈活化解羣體性糾紛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秦童深知羣體性糾紛的敏感性和複雜性,決定採取“背對背”調解方式,分別與兩位原告代理人和被告進行溝通。法官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安撫原告情緒,同時向被告釋法明理,強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通過細緻的溝通,雙方達成了初步一致意見。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均無法到達現場開庭。面對這一情況,法官決定採取網絡開庭的方式進行調解。庭審過程中,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及辯論,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調解方案。最終,雙方當事人通過網絡確認簽字,達成一致意見。

被告在法官調解下積極將第一筆款項3000元及案件受理費25元轉賬給原告代理人,剩餘款項6719元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將在兩個月後支付給原告。這起由預付式消費引起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不僅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體現了南關法院的司法智慧和擔當。

最高人民法院於2025年3月14日發佈的《關於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5〕4號),針對預付式消費中的“霸王條款”“捲款跑路”等問題作出系統性規範,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南關法院深刻領會其中內涵,通過“背對背”調解、網絡開庭等方式,成功化解糾紛,讓消費者得以成功維權。未來,南關法院將嚴厲打擊預付式消費領域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爲,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讓人民羣衆擁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