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南關區法院:把司法便民寫進夏日樹蔭

近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的一場特殊庭審,讓轄區居民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爲民的溫度。這場庭審沒有在莊嚴的法庭內進行,而是搬到了小區樹蔭下,只爲保障一位特殊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在一起宣告無民事行爲能力並指定監護人案件中,因被申請人的代理人肺部感染,無法在密閉空間參與庭審。這一情況讓辦案法官馬盛邦犯了難:一方面,庭審程序必須嚴格規範,以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另一方面,當事人的特殊情況也不能忽視。

經過一番考量,法官決定靈活調整審理方式,將庭審現場搬到室外。由於近期長春持續高溫天氣,爲了保障當事人開庭的舒適度,法官特意選取法庭後院一處樹蔭下作爲開庭地點,開庭當天,法官攜法官助理早早來到開庭地點,簡單佈置後,一場特殊的庭審便開始了。

在室外開闊的空間裡,法官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法庭調查、辯論等環節。庭審過程中,周圍的居民被這特殊的場景吸引,紛紛駐足觀看。當看到法官耐心細緻地詢問當事人情況,公正嚴謹地把控庭審節奏,不少居民臉上露出了讚許的目光,有居民開玩笑地說道:“這難道就是‘室外’桃源?”

這場室外庭審,不僅順利完成了所有法定環節,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更以一種“看得見”的方式開展了一次生動的普法宣傳,居民們通過圍觀實際案例的審理,對司法程序有了更直觀、生動的瞭解。

此次室外開庭,是南關法院踐行司法爲民理念的生動體現。未來,南關法院將不斷創新工作方式,用更多有溫度、有力量的司法實踐,解決羣衆的急難愁盼問題,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落。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