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詐團人頭戶被判刑 他改當車手又被抓!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戴姓男子先前因提供帳戶幫助洗錢被法院判刑,沒想到他又加入詐團擔任車手,結果受害者早已警覺有異,他一抵達約定的取款地點便被警方逮捕。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戴男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
▲戴男曾是詐團人頭戶,被法院判刑並執行完畢之後,竟又加入詐團擔任車手。(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戴男加入詐團擔任車手,該詐團成員對受害者施以「假親友」詐術,佯裝成受害者的女婿,並謊稱要跟別人做生意,所以需要借錢,成功得手幾次之後,詐團食髓知味,又向受害者討要30萬元,還說要派人過去收款。
不過,此時受害者已經發現異狀,報警之後決定配合警方逮人。車手戴男接獲上級指示,今年3月間前往約定地點與受害者碰面取款,當場就被埋伏警方逮捕。
士林地院法官表示,戴男明明可以透過合法途徑賺取財物,卻選擇擔任詐團車手,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但他先前曾因提供帳戶幫助洗錢被判刑確定(已執行完畢),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0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