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詐70萬!車手:我還沒領到錢就被抓 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20歲男子小茂(化名)去年10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並依照指示向受害者收取款項70萬元,但他還來不及領到「報酬」,就被警方抓了。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小茂有期徒刑1年4個月。
▲小茂擔任車手幫助詐團收取贓款,最後一毛錢都沒有拿到,還要入監服刑1年4個月。(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茂在2024年10月間加入詐團擔任取款車手,該詐團成員先是在網路上刊登投資訊息,等待受害者上鉤,再邀請對方加入LINE投資羣組,聲稱只要下載特定APP進行投資,就可以獲得數倍以上的利益,但投資款必須交給專員儲值至APP帳戶,纔可操作股票。
受害者誤信詐團話術,答應交付投資金70萬元。詐團隨即派小茂帶着假工作證、收據,前往新北市某超商與受害者見面,並收取款項70萬元,最後再把錢轉交給詐團其他成員。
後來受害者發現被騙,立刻報警處理。小茂到案時坦承上述犯行,並表示「我還沒領到錢就被抓了」。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小茂不思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反而加入詐團擔任車手,不僅侵害到受害者的財產法益,還影響到社會治安,行爲確實不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在詐團中並非擔任主導角色,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