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停都沒事」違規男不服2罰單提告 法官打臉:別牽拖!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將愛車停放在北區某路段紅線處,結果連續收到2張違停罰單,他不滿指控「紅線標線不清」,且質疑警方拍照角度刻意取締,憤而提告要求撤銷處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將愛車停放在北區某路段紅線處,結果連續收到2張違停罰單,他不滿指控「紅線標線不清」,且質疑警方拍照角度刻意取締,憤而提告要求撤銷處分。然而,法官審理後發現,陳男的車輛長達506公分,而紅線間隔僅470公分,「車身根本塞不下」,違規事實明確,最終判他敗訴,還得負擔300元訴訟費。可上訴。

陳男主張,他停車時已確認不妨礙交通,且車頭未壓到紅線,質疑警方拍照「技巧性取締」,照片與實際狀況不符。他還提到,該路段紅線有一段被塗黑,標線不清,加上他的車已停半個月,若真違規「早就被拖吊」,不可能只收2張罰單。

然而,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比對違規照片及車籍資料,發現陳男的車輛全長506公分,而該處紅線間隔僅約470公分,根本無法完整停放,車頭、車尾必定會壓到紅線。法官認定,紅線標誌清晰,並無剝落或難以辨識的情形,違規事實明確。

此外,陳男辯稱「其他車輛停同路段未被開單」,但法官認爲,他人是否被取締與本案無關,且「警方未拖吊不代表合法」,最終駁回他的訴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