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沈慶京3億元交保 戴電子腳環、手機監控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先前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圖)(中時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從案件爆發後被羈押至今11個月,他因腎臟疾病目前在臺大醫院住院也同時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院裁定,沈慶京以自己名義提出1億元保證金,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之人作爲具保人,提出2億元之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應遵守下列事項:一、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二、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臺北地院表示,沈慶京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電子腳鐶在住院期間,如有影響醫療行爲之虞,可於入院期間拆卸電子腳鐶,並於出院前完成電子腳鐶配戴裝置。
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院函詢後,臺北醫院回覆沈的狀況依據臺大醫院意見,有開刀住院的必要,臺北看守所也回函有法警戒護人力問題,法官許芳瑜今(10)日開庭詢問沈的律師,沈願提供多少保證金,但金額不得少於先前法院准許的1億元,且要有保證人出具保證書擔保不會逃亡。
沈的律師蘇振文中午到臺大醫院探視沈慶京後,傍晚向法官表示,沈慶京不會逃跑,如果需要交保金,只能籌到1億元,且因爲本案有政治成分,沈不想爲難朋友出具保證書,害怕對方捲入紛爭,希望法院不要再增加保證書部分。法官希望沈可以就保證金部分提高金額,合議庭11日作成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