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李文宗北院裁定交保 北檢:收裁定書後研議是否抗告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時資料照片)
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他因腎臟疾病目前在臺大醫院住院,臺北地院合議庭裁定沈慶京提出1億8000萬元的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前柯文哲市長室主任李文宗因爲京華城案的政治獻金案從去年被羈押至今,合議庭裁定,李文宗以自己名義提出2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臺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書後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合議庭裁定沈慶京交保金1億8000萬元之保證金(其中至少1億元需以自己名義提出),沈慶京的部分全部都是現金保,不是用有資力之人具保證書代之,沈慶京部分,配戴監控設備之身體部位或裝置監控設備之處所或物品,身體部位,受監控人之左腳,電子腳鐶、個案手機。
合議庭裁定,李文宗以自己名義提出2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在新竹市北區,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李文宗用個案手機及電子腳鐐監控,配戴監控設備之身體部位或裝置監控設備之處所或物品,受監控人之左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