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柯文哲4人交保裁定 高院:已分案閱卷中

臺灣高等法院

臺北地檢署不服被告民衆黨主席柯文哲4人再獲交保裁定,31日二度提起抗告。檢方認爲,柯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是柯教唆逃亡在外,犯罪細節尚待緝獲後釐清查明,以現今科技發達,2人亦可能利用通訊軟體或透過第三人作爲串證管道,故爲防止勾串,即有羈押柯必要性。臺灣高等法院晚間表示,本件已經分案,且法官閱卷中,因爲案卷很多,今日不裁定。

檢方認爲,許芷瑜絕非柯口中「愛玩的小朋友」,許有協助柯保管陳盈助員工300萬元、妙天禪師1000萬元,負責爲柯處理私密行程及保管財務、收受金錢之重要角色,許女逃亡在外,若柯交保,2人有透過通訊軟體或透過第三人作爲串證管道,因此有羈押柯必要性。

抗告理由指出,北院原裁定認定柯文哲等4人犯罪嫌疑確屬重大,若經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可能伴隨高度逃亡風險,故除諭知4人提出鉅額交保金額外,並命4人均應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此舉固然可降低4人逃亡之風險,但4人在行動自由未受拘束情形下,仍非屬100%之無風險措施,且對於防止4人與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間之接觸、串證行爲,亦難起效用,而有妨害將來審理髮現真實之訴訟目的。

檢方認爲,柯文哲收受鉅額現金款項後,多直接交給許女保管,並做後續運用處理。許女於犯罪事實中之角色,舉足輕重。且許女是柯教唆逃亡在外,犯罪細節尚待緝獲後釐清查明,以現今科技發達,2人亦可能利用通訊軟體或透過第三人作爲串證管道,故爲防止勾串,即有羈押柯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