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後 檢方抗告 卷證資料11日送高院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時資料照)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8日獲交保後,臺北地檢署9日列出5大理由向臺北地院提起抗告,高院10日下午3點半表示,北院卷證尚未送到高院,也還沒有分案,北院10日傍晚表示,除了整理最近庭期筆錄外,因案件仍持續進行審理中,故需影印卷宗送抗告法院,目前評估作業時程,預計11日上午將抗告卷送高院。
臺北地院審理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11日由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及木可公關公司員工李婉萱作證,柯文哲需要出庭進行證人詰問程序。
不過,法界認爲,這次合議庭交保裁定,揭示憲法對於人身自由及對質詰問權的保障及比例原則,檢方若要抗告成功、高院撤銷交保,須對此清楚論述,否則恐會是違憲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