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押11月 沈慶京獲准3億交保

涉京華城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病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方法院裁定3億元交保並接受科技監控。(本報資料照片)

涉京華城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已羈押11個月,他因病住院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院合議庭11日裁定3億元交保,包括1億元現金、具保人提出2億元書面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限制住居在北市大安區,另不能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爲,且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可抗告。

臺北地檢署表示,尊重法院裁定。沈的律師說,會遵守裁定交保條件,但最大困難是找尋人保,還在努力中;提出1億元現金,也需要一點時間籌措,11日不可能辦理交保程序。

78歲的沈慶京,2024年12月26日遭起訴後,北院曾分別以4000萬元、1億元讓他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後,北院最後裁定羈押禁見,他多次以健康因素聲請具保停押,但都被駁回。日前他以健康狀況爲理由,再次提出交保聲請後,北院發函臺北醫院及臺北看守所,詢問對沈慶京保外就醫意見,法官許芳瑜10日也在法庭上告知檢辯雙方函詢意見。

臺北醫院表示,沈慶京目前因腎臟疾病住院接受黴菌治療,後續治療部分,臺大醫院建議開刀手術住院治療,北所表示,依目前戒護人力無法因應這樣的狀況,也因此法官當庭問蒞庭檢察官的意見。

檢察官表示,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押、保外就醫,檢方尊重醫院及看守所的意見,但建議法官對沈慶京實施科技監控防止逃亡。由於合議庭曾經裁定讓沈慶京1億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科技設備監控,但裁定被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承審受命法官許芳瑜10日也直言,沈慶京如果要停押,交保金不能少於1億元這個數字。

沈的律師蘇振文前往臺大醫院探視沈慶京後,在法庭上轉達沈的意見說,希望交保金維持在1億元以下,人保部分因朋友害怕捲入這樣政治性案件會有困難;科技監控部分,希望以個案手機取代電子手環或腳環。

合議庭經1天評議,昨日裁定讓沈交保,但他要提出1億元保金,及覓得具有相當資力的人作爲具保人,提出2億元保證書,限制住居在他戶籍所在的大安區住所,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同時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科技監控,電子腳環載在左腳;於住院期間,電子腳環如有影響醫療行爲之虞,可在入院期間聲請暫時拆卸,並於出院前完成電子腳環配戴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