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過世房子就變你的?忘了這步繼承權飛了 財產恐全送國家

房市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若有親人離世,須特別留意遺產問題,臺中市地政局近日公佈,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案件中,人數多達1471人,涉及4664筆土地與536棟建物,公告現值總額超過119億元。地政局提醒,民衆應及早辦理登記,若15年內無人辦理繼承,不動產在無人主張下將充公歸國庫。

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自親人過世起超過一年,若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3個月提醒辦理;若屆時仍未申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列冊管理,若15年內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出所得將保存10年供申領,若仍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臺中地政局指出,今年列管的不動產中,公告總值達119億880萬705元,主因多數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根本不知道可繼承。提醒繼承人應及早查詢並主動辦理,相關公告資訊已張貼在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及被繼承人戶籍地裡辦公處,民衆可就近向地政事務所諮詢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

地政局強調,《民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與繼承權一視同仁,無論性別皆享有平等權利,且依法登記的同性婚姻關係,也可依照繼承相關規定,相互享有繼承權。若繼承人數較多,難以全體同時到場辦理繼承登記,也可由其中一人以上先行申請登記爲「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因延遲辦理,導致不動產列冊管理,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