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過世「少做一步驟」 遺產險遭拍賣變國家財產

▲新竹關埔重劃區,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名長年旅居日本的百歲男子過世後,留下11筆土地,總價值逾9500萬元,卻因繼承人未依期限申報遺產稅,險些失去家族資產。

此案例發生在新竹,男子早年移居日本,名下土地多爲日治時期購入。民國108年辭世後,因未在臺灣設籍,繼承人未依規定申報遺產稅。新竹國稅局依法補稅並裁罰,但外交部寄出的稅單遲遲未獲迴應,案件最終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並對土地進行查封。

地政事務所隨後又核發執行命令,要求繼承人限期報告財產狀況,否則將依法拍賣土地。繼承人直到跨海公文送達,意識到事態嚴重,委託臺灣律師協助,迅速找到買主籌款,補繳稅款1、利息與罰金共1490萬元,最終保住地產。

依《土地法》規定,超過1年未登記的土地可能被代管,15年後未移轉所有權則移交國有財產署拍賣,提醒繼承人務必依規定及早申報,以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