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子女遺產全給配偶?律師曝少1步驟 手足繼承多3倍
律師提醒,在沒有子女的狀況下,想要多留遺產給另一半,記得一定要立遺囑。(圖:shutterstock/達志)
遺產繼承常會面臨各種問題,律師顏紘頤表示,在繼承法上有一個觀念被很多人誤解,就是配偶不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是由配偶組與血親組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就是跟兄弟姊妹一起繼承,兄弟姊妹可繼承的遺產就是「應繼分」,而非只是「特留分」,會多3倍,因此想要多留遺產給另一半,記得一定要立遺囑。
顏紘頤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在繼承法上配偶不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可以想成法定繼承人有2組,一組是「配偶組」,只有配偶一人,另一組是「血親組」,依順序爲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遺產是由「配偶組」與「血親組」繼承人共同來繼承。
顏紘頤強調,不是沒有子女時,遺產就全部都給配偶,而是由配偶與血親這一組的後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無子女,父母也已過世,配偶就是跟兄弟姊妹一起繼承。
顏紘頤說,還有一個重點要注意,如果子女想把過世爸爸(媽媽)的遺產都留給媽媽(爸爸),千萬不要全部拋棄繼承,而是要利用「遺產分割協議」,把遺產都分配給媽媽,不然遺產說不定會由媽媽和叔伯姑姑共同繼承,因爲沒有血親組第一順序的子女,就會由血親組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遞補上來繼承。
此外,兄弟姊妹也有特留分,所以即使預立遺囑仍舊無法完全避免配偶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狀況,顏紘頤提醒,想要降低衝擊,只能於生前預先做財產的規劃。
顏紘頤說明,遺囑雖然不能消滅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沒有遺囑的話,兄弟姊妹可繼承的遺產就是「應繼分」,而非只是「特留分」,會多3倍,所以如果無子女的狀況下,想要多留遺產給另一半,記得一定要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