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推行涉企“綜合查一次”改革
近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提升“綜合查一次”改革質效的實施意見》,明確2025年底前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2026年底前全省行政檢查事項整合率、計劃內聯合檢查實施率、經營主體滿意度分別達到70%、80%、90%;2027年底前形成成熟完善的“綜合查一次”制度體系。
實施意見從“誰能查”“查什麼”“怎麼查”三個維度,構建科學、規範、高效的行政檢查體系,切實爲涉企行政檢查“立規矩”。
在“誰能查”方面,採取清單化管理、動態化調整的方式,依法向社會公佈聯合檢查主體資格、檢查依據、實施範圍等內容,做到“清單之外無檢查”。
在“查什麼”方面,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檢查事項,以監管對象爲聯結點,按照“能合盡合、應減盡減”原則,統籌確定聯合檢查事項,整合歸併部門內、部門間及層級間的檢查計劃,協商完善邊界模糊、執行彈性大的檢查標準,確保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
在“怎麼查”方面,以行政執法監管數字化轉型爲支撐,按照“一部門牽頭,多部門配合”的模式,全面推行掃碼入企,積極推廣無感檢查,以及多部門“一表通查”、簡單事項“委託查”等舉措,嚴控入企檢查頻次、時間和人數,最大程度減輕經營主體迎檢負擔。(李俊傑)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