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童「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案 選出博士國民法官參審

1歲多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虐死,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選出10名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選中1名博士學歷的公民參審,本案訂22日密集審理,預計5月13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法院上午9時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185名,實到89名,經審、檢、辯三方自到場並無不得被選任情形的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30名,進行分組詢問、個別詢問、附理由及不附理由不選任程序後,已於11時50分許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

10名國民法官今天下午14時20分起進行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明天上午9時10分將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臺北地院表示,選出的國民法官包括男性4位、女性6位,年齡23至30歲有1位、31至40歲3位、41至50歲2位、51至60歲2位、61至70歲2位,職業分類是設計業1位、製造業1位、資訊業2位、金融業1位、教育業1位、用水供應業1位、廣告業1位、無業2位。

至於國民法官居住是文山區3位、中山區2位、大安區1位、中正區1位、信義區1位、松山區1位、新店區1位,教育程度爲博士1位、碩士1位、學士7位、高中1位。

劉彩萱、劉若琳2023年對男童「剴剴」動輒打罵、裸體罰站、身體塞入水桶,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臺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分案由國民法官法庭審判,合議庭成員是審判長林鈺珍、陪席法官吳玟儒、受命法官洪寧雅。

保母劉彩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