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生產後一走了之!兒子對母親長相一片空白 訴請免養贏了
16歲生產後就一走了之!母親長相一片空白,孩子訴請免除扶養義務贏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化名)被孩子指控,母親在1983年未婚生下他後,就將他交給生父的家人便一走了之,他對母親的長相是一片空白,而生父認領他後也未曾照顧、扶養,更未曾同住,他自出生就與姑姑同住,並由姑姑照顧、扶養成年。不滿母親未盡人母之責任,因而依法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孩子指稱,他的相關扶養、教育費用均由姑姑支付,他僅有在就讀高中時曾短暫與母親取得連繫,但雙方感情早已疏離,之後未曾再有聯繫迄今,母親對他自幼就未履行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而且他已成家立業,也有家庭需照顧,經濟負擔沈重,實無餘力支付母親的扶養費用。
小萱則表示,孩子出生時,當時她年僅16歲,根本就無法照顧孩子;她目前及將來均不需要孩子扶養,在孩子高中時曾短暫同住,而且孩子生病時,她也有照顧,但自孩子出生後,她確實未負擔扶養費及探視,因此她同意孩子的聲請。
法官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小萱在2023年所得爲1520元,名下有房屋2棟、土地3筆、汽車2輛,現值181萬9969元,而小萱現年已58歲,距法定退休年齡65歲未逾7年,目前無工作且無收入,可推認小萱日後顯有不能維持生活之虞,而有受扶養之必要。
法官審酌,小萱自孩子年幼起就未曾扶養、照護,也未曾探視或給付扶養費,孩子自幼由姑姑扶養長大,小萱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顯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孩子請求免除對母親小萱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