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違規年犯3次 駕駛強制回訓
交通部公路局爲強化違規行爲矯正,規畫3項方案祭回訓新制。圖爲員警取締交通違規。(高雄市警察局提供)
特定違規累犯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明年3月上路
交通部公路局日前公佈駕照改革方案,自考照、換照及回訓3項方針分階段推動,違規回訓新制中,特定累犯矯正增列道安講習對象,包括闖紅燈、未依路權行駛、未依規定減速3類違規,預計明年3月實施。交通部表示,3類違規共有11種違規樣態,一般駕駛1年達3次,就須上矯正防制班。
公路局強化違規行爲回訓矯正,規畫3項方案,包括特定累犯矯正新增講習對象、重大再犯加嚴加重講習時數、加嚴吊銷重考強制駕駛訓練,分別於明年3月、9月及6月實施。
公路局分析,闖紅燈與未依規定減速同時名列機車、小型車與大型車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事故前10大肇因,而未依路權行駛則是機車死亡事故第4大肇因,僅次於分心與酒駕,事故致死率高。
針對特定累犯納講習對象,交通部21日說明3類《道交條例》違規,其中含11種樣態,「闖紅燈」爲汽車駕駛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交岔路口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包括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未依規定減速包含7種樣態,駕駛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無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路段及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行經設有學校或醫院標誌路段不減速;未依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減速慢行;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臨時發生障礙時不減速;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未減速,導致潑溼或弄髒他人衣物及身體也在列。
交通部表示,一般駕駛人1年累犯3次、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1年達2次,新增納入講習對象,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強化違規者安全駕駛意識。
據統計,去年該3類違規一般駕駛1年3次以上共1萬852件,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1年達2次則有1402件。公路局規畫,矯正防制班課程內容包含交通法令、肇事預防與處理及駕駛道德、高快速公路行駛要領、道路風險辨識與人本駕駛,含停讓及路權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