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1違規」將嚴格取締 累犯直接噴2.4萬元

汽機車族注意,明起屏東東港警分局將嚴格取締無照駕駛。(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切勿僥倖無照上路!屏東東港警分局明(12)日起展開「無照駕駛」專案取締行動,針對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者之違規態樣進行嚴格執法,被抓到依法可處6000至2萬4000元罰鍰;若於5年內無照駕駛2次以上,則可直接罰到2萬4000元。

屏東東港警分局表示,爲提高駕駛人對道路安全的重視,自明起將針對無照駕駛進行嚴格執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同條第2項規定,如於5年內無照駕駛2次以上者,可直接處駕駛人2萬4000元罰鍰。

無照駕駛危險性高,除不熟悉交通安全規則及車輛操作外,缺乏防禦駕駛觀念容易發生傷亡車禍事故,應等到考取合格之駕駛執照再上路,不要貪圖方便駕車,以免因駕駛能力有限,危害自身及大衆交通安全。

東港警分局長高志正提醒,家長及車輛所有人應善盡管理及教育責任,關心家中年輕人及高齡者活動,如有發現無照駕駛情形,應立即制止並教導正確觀念,避免無照上路,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