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報告關注外賣騎手等羣體權益:儘可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新就業形態羣體的權益保障獲得最高法報告關注。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

報告指出,近年來,無論是外賣騎手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羣體,還是進城農民工等產業工人,在勞動權益保障上都存在一些問題。

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人民法院統一審判理念。特別是針對勞動爭議案件,最高法明確,一方面,當存在爭議時,依法行使裁量權的原則是,儘可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如果盲目偏向勞動者一方,對用人單位的合法訴求不聞不問,不利於市場發展,最終損害的還是勞動者的權益。

爲此,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了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二),其中明確要求,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不僅實際用工單位要承擔責任,承包人也要承擔責任;用人單位不依法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同時還明確,因爲勞動者自身原因不簽訂書面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承擔相應責任;勞動者違反約定服務期、競業限制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單靠法院一家遠遠不夠,需要各方面,特別是人社、工會等部門在前端、源頭髮力,不斷完善權益保障制度機制。”報告表示,最高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總工會依託“總對總”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化解大量糾紛,同時也發揮人民法院案例庫多元解紛案例庫的作用,幫助、促進各級人社、工會部門提高調解意識、完善調解機制、發揮調解效果。

同時,最高法還將聯合社工部、最高檢、司法部、人社部、總工會等8部門下發《共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工作指引》,爲各級機關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提供具體操作細則。

值得關注的是,在廣泛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人民法院還突出對新業態從業者和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報告指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佔全國職工總數的21%。

“去年,我們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專門發佈了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典型案例,引起社會關注。”報告表示,其中最典型的是,有的平臺企業要求外賣騎手註冊成立個體工商戶,之後雙方簽訂合作合同,這樣就從勞動關係變成了合同關係,對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力度大大減損了。初步估計,涉及此種情況的有上百萬人。

案例明確,法院依照實際情況認定,對存在用工事實、構成支配性勞動管理的,依法認定存在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