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 六部門印發《共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工作指引》
近日,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等六部門印發《共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工作指引》,旨在進一步加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形成多部門協作聯動合力,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和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工作指引》列出了十一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明確了多部門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的協作機制和具體職責。各部門將聯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聯合調研、典型案例發佈等制度,聯合推動與勞動者權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的制定修改。根據職能分工及時提供勞動法律政策諮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
《工作指引》突出了勞動法律監督協同的重要性,明確深化檢察監督、勞動保障監察、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銜接協作,推動解決勞動者權益保障重點難點問題。強調支持全面推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工會實踐,健全“商、調、裁、訴、援、執”全鏈貫通的勞動領域矛盾糾紛預防調處化解體系,確保勞動者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
《工作指引》重點強調促進新興領域發展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各部門將聯合推動平臺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開展常態化協商,健全勞動者權益協商協調機制。聯合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平臺陣地建設,打造“一體化”“一站式”勞動爭議多元解紛平臺,推動各類調解力量入駐同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爲勞動者特別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工作指引》明確,全國總工會每年組織六部門召開交流會商會,就勞動就業、技能培訓、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會商解決。
(總檯央視記者 高磊)
編輯/馬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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