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五方聯動機制保障勞動者權益
中工網訊 洛陽市總工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推動形成五方聯動機制,促進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與其他監督形式的有效銜接。
根據《實施意見》,洛陽將充分發揮工會“一函兩書”及法院司法建議在促推勞動糾紛訴源治理方面的作用。對於企業重大用工風險,法院會同同級工會聯合發送司法建議及“一函兩書”,督促指導企業規範用工管理,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糾紛。創新“工會+法院”服務方式,增強“一站式”預防化解勞動人事爭議效能。法院支持工會履行勞動法律監督職能,對工會發出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中涉及的違法行爲、侵犯職工權益等線索材料,當勞動者向企業主張相關權利時,法院應及時作出判決或裁定,並將判決或裁定結果向本級總工會反饋。檢察院支持工會通過“一函兩書”制度,加強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可就發現或掌握的勞動用工違法線索與工會協商,推動問題解決;還可結合辦案過程中發現的重點問題進行法律風險提示或規範工作倡議,進行事前監督和風險提示。市檢察院在辦理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案件時,可以將相關法律文書抄送市總工會,協同協作推進案件處理。對於政府執法部門不依法及時履行職責,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存在損害危險,需要及時整改消除的情形,或者需要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和改進管理監督工作的情形,檢察機關可以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
加強司法勞動爭議調處功能,促進勞動爭議源頭治理。支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公益服務團建設,開展勞動法律服務進企業公益活動,爲用人單位勞動糾紛多元化解提供公益法律諮詢服務。發揮律師、調解員等專業優勢和實踐優勢,幫助非公企業尤其是新就業形態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人社部門收到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和相關線索材料後,應當及時調查處理,案件辦結後進行書面反饋。同級總工會與人社部門,可以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加強對企業的用工指導,及時發現並解決勞動關係領域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河南工人日報記者 陳微嫺)
來源:中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