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非唯一解!勞動部推合理調整指引 助身障勞工與僱主協商
勞動部近日發佈「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查行政指導」並從7月1日起上路,提供勞資雙方做爲合理調整參考。(林良齊攝)
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規定,拒絕合理調整爲一種對身心障礙的歧視,我國長期忽視合理調整,有不少障礙者因不知道如何協商,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一旦認定成立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勞動部近日發佈「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查行政指導」並從7月1日起上路,提供勞資雙方做爲合理調整參考。
據勞動部統計,2024年全臺共受理就業歧視88件,其中有35件爲涉及身心障礙歧視、佔比最大,其中有部分案件爲員不知如何申請合理調整或僱主不知如何處理,而逕向地方政府申訴。
行政指導指出,在職場上,身心障礙者無論於面試前、就職後只要面臨障礙時就可以提出合理調整,僱主應釐清困難、主動尋求相關資訊與資源,先提供暫時調整措施,若是未有共識則可尋求第三方介入調整,再無法達成則可提出勞資爭議調解。
勞動部官員表示,合理調整屬於較新的概念,在行政指導也引進「避車彎」概念,勞工提出來後、僱主可以尋求政府機關等第三方機構,讓僱主在不過度負擔的前提,可以解決身障勞工職場上遇到的問題,讓勞工不用直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