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中小企業「打羣架」進軍國際!政院擬拍板《企業併購法》修法

▲政院擬拍板《企業併購法》修法,助中小企業組產控、打羣架拚國際。(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21日預計通過《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新增「證券交易所得緩課機制」,讓企業股東在透過股份轉換成立控股公司時,可選擇延後課稅,僅在日後實際轉讓或過戶至帳戶時才申報,藉此減輕即期稅負,鼓勵中小企業走出單打獨鬥模式,藉由整合打羣架,提升國際競爭力。

行政院指出,現行制度下,被收購公司股東在股份轉換過程中產生的證券交易所得,必須立即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對股東形成不小負擔。修法後,若收購公司經國發會認定爲產業控股公司,且被收購公司與控股公司具關聯或能創造經營綜效,股東即可享有延後課稅優惠。此舉被視爲迴應業界長期訴求,尤其中小企業希望透過控股模式達到垂直或水平整合。

國發會與財政部說明,新增的緩課機制將設有5年期限,並要求符合特定條件,例如股東須持股一段時間,且原本已存在交叉持股的公司不適用,以避免制度被濫用。配套上,產業控股公司必須定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股東股票轉讓資料,若未依規定辦理,將面臨5萬元至50萬元罰鍰;屆期仍未補報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此次修法背景,源於行政院今年6月拍板「中部精密智慧新核心推動方案」後,地方業者即反映控股公司制度欠缺稅捐誘因,影響企業整合意願。行政院強調,修法不僅有助產業突破成長瓶頸,也能擴大稅基、增加國家稅收,形成雙贏。

草案將在行政院會拍板後送交立法院審查,若完成三讀,行政院將另訂施行日期。外界普遍認爲,這項修法若順利通過,將成爲推動臺灣中小企業邁向國際市場的重要制度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