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小企業綠電荒 國產署修法
爲滿足中小企業綠電需求,財政部國產署預計年底前推出首批保留3成綠電給中小企業的太陽光電標租案。圖爲「2022臺灣國際智慧能源周」開幕,參展業者展示太陽能光電系統支架。(本報資料照片)
爲滿足中小企業綠電需求,財政部國產署修法,預計年底前推出首批保留3成綠電給中小企業的太陽光電標租案。財政部官員表示,具體時程上,還須視盤點結果及行政流程而定。
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財政部自2019年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光電設備標租案,所篩選的光電標的,是洽商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後才評估辦理。
因應中小企業的「綠電荒」,先是經濟部與臺糖公司規劃釋地發展太陽光電,保留3成綠電在經濟部標檢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綠電交易平臺,提供給中小企業購買。國產署進一步公佈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配合行政院保留綠電給中小企業使用的政策,調整光電標租競標基準、年租金計算等規定內容。
在競標基準上,過去原以「投標設備容量」與「回饋金比率」的乘積值競標,以有效投標單乘積最高值者爲得標人;現改爲只有「回饋金比率」競標,以有效投標單最高者爲得標人。國產署官員表示,會修正投標基準主要是地方主管機關要求留部分面積公用,或因爲在地意見,導致投標容量與實際覈准容量有落差,容易引起爭議,所以修正法規,未來只看回饋金比率。
年租金上,如果在期限尚未完成設置光電設備者,原先規定以地價稅及土地管理等其他費用作爲年租金,但是修正之後,僅以地價稅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