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核電延役公投通過 8月23日投票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中)23日表示,「反廢死」不符合《公投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礙難辦理公民投票,而「核電研議」公投通過,預計今年8月23日舉行投票。左爲副主委陳朝建,右爲委員王韻茹。(郭吉銓攝)

立法院會日前通過國民黨「反廢死」、民衆黨「核電延役」兩公投,中選會趕在公告實施期限前夕、23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反廢死」不符《公投法》規定,礙難辦理,「核電延役」則審查通過,預計8月23日公投;在野立委反問「反廢死不是重大政策嗎?」痛批中選會不中立。

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主管機關中選會應在公民投票日90日前、今年最慢在5月24日前就要予以公告公投案,昨下午召開委員會,討論立法院交由中選會辦理的2項公民投票案。

中選會昨晚舉行記者會宣佈,「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公民投票案,非屬《公投法》「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因此礙難辦理公民投票;至於「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公民投票案,中選會審議後通過,依法定於今年8月23日舉行投票。

對此結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民進黨當年曾提出的「制憲公投」已超出憲法層次,若連這種議題都能公投,顯示任何政策議題都不該被排除,中選會對「反廢死公投」的處置已剝奪公民權,「難道反廢死不是重大政策嗎?」

賴士葆分析,民進黨之所以不敢讓「反廢死」案進入公投,是因爲高達8成民意支持維持死刑,一旦公投過關,將使執政黨承受巨大壓力,相較之下社會對核電議題仍意見分歧,擁核與反核民意勢均力敵,即便公投通過,對民進黨衝擊有限,甚至可能爲「非核家園」政策找到調整空間。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則痛批,中選會根本不是中立機關,公投議題本不該設限,凡經立法院通過提出的公投案,行政部門就應依法辦理,中選會的決定一面倒偏袒民進黨,政治操作昭然若揭。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強調,雖然民進黨團認爲2個公投案都沒有社會正當性,也始終表達反對立場,但還是尊重中選會獨立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