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病情穩拒出院 法院判遷出

郭姓男子因十二指腸出血住院治療,後查出腦中風昏迷,建議辦理出院並轉至長照機構照護遭家屬拒絕,臺中地院判遷出。(本報資料照片)

郭姓男子前年5月間因十二指腸出血,至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卻查出腦中風昏迷,病情穩定後,院方同年9月後兩度通知家屬辦理出院,並建議轉至長照單位照護都遭拒絕,只好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病牀。臺中地院一審認定,郭男病情穩定已無住院必要卻佔用病牀,屬無權佔有,判他遷出,可上訴。

中醫大附醫指出,郭男2023年5月12日因十二指腸出血住院,期間突發癲癇與意識改變緊急插管搶救,一度住進加護病房;院方同年5月16日安排胃鏡檢查,雖未見再出血,但意識未恢復,同日檢查發現腦中風;直到同年6月13日,郭男成功脫離呼吸器卻仍無意識,院方建議氣切遭家屬拒絕,轉入一般病房。

中醫大附醫指出,郭男病情穩定,無須手術與住院治療,建議轉往慢性照護機構,前年9月通知家屬安排出院,家屬以意識未恢復爲由拒絕,經再安排檢查並會診精神科,認爲恢復意識機會低,於去年7月通知家屬辦理出院,家屬始終不願,院方提訴訟請求郭男遷離病牀並返還院方。

郭男代理人抗辯,對於院方建議氣切,郭男家屬反對,另經郭男家屬詢問,收容機構均不願意收治郭男,可否由院方協助尋找收容機構等語。

臺中地院一審認爲,郭男非病況危急病人,中醫大附醫可先通知對方、給予時間尋找替代照護者,合於《醫療法》前提下終止醫療契約,院方確實提前1年多告知,雙方醫療契約已於2024年11月1日中止。法官認爲,郭男持續佔用病牀,拒絕出院,屬無權佔有,認爲院方依法請求遷出有所依據,判郭男自院區病牀遷出,並騰空還給醫院。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