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6人受害…新北安置機構爆性侵案「未主動通報」?衛福部發聲

新北市安置機構傳連續性侵案件,至少有6人受害,安置機構環境封閉,受害兒少難向外求助,市議員鄭宇恩出面揭露後,事件才浮上臺面。外傳機構未主動通報,是由兒少就學學校通報,案件才被爆出。對此,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該案實際情況需進一步釐清,若機構確實涉及應通報而未通報,已違反兒少法第53條,依該法100條規定,可處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該安置機構共6名兒少受害,且存在彼此互相性侵等情況。周道君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對機構兒少已啓動相關處遇,其中有幾位兒少是緊急安置對象,會依照緊急安置程序處理,其他兒少則因環境不適合在現有處所安置,已啓動轉換安置的評估,衛福部將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至於機構管理端,外傳因房間安排問題,導致有兒少重複加害,目前新北市仍在調查中。

據相關報導,該案其中1位兒少性侵他人後,被轉至其他房間居住,但機構又安排其他兒少同住,導致「新室友」又遭性侵。周道君說,新北市目前正在調查釐清全案流程,衛福部會持續留意新北市作業時間,力求用最快速方式完成調查,並要求在調查同時,留意其他兒少環境安全。針對主動通報疑慮,新北市將瞭解是兒少出於顧慮未向機構反應,或向機構反應,機構卻未進行通報。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稍早指出,兒少安置機構性侵事件若不積極處理,兒少長大成人後,可能成爲侵害他人的「大狼」,除對被害人、加害人進行隔離外,也應透過個別、團體輔導,讓兒少知道性侵行爲並不正確,從認知中改變想法,與一般心理輔導不同,必須以性犯罪看待,提供接近「治療」強度的性侵加害人輔導。

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該案實際通報情況還需進一步釐清,若機構確實涉及應通報而未通報,已違反兒少法第53條,依該法100條規定,可處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