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安置機構爆性侵涉及6人 衛福部將介入加強輔導教育

衛福部。(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一處安置機構爆發連串性侵案,至少6人捲入,遭市議員批評社政單位未落實「獨立居住」措施,導致安置機構成爲性侵害溫牀。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安置機構兒少常出現「互相性侵」,被害人可能轉爲加害人,衛福部保護司、社家署、新北家防中心將共同提供被害人與加害人教育輔導。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揭露,該安置機構性侵事件,最早2月就發生,6月中旬有院生通報性侵,儘管通報者被安排獨居,加害人卻仍有室友,導致陸續再有其他兒少受害,且存在互相性侵狀況。社會局稱已採取相關院生獨立居住措施,卻並未落實。

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青春期孩子懂得什麼叫「性」的時候,會出現「性探索」,安置機構的兒少住在一起,可能出現摸下體、口交、肛交等行爲。

張秀鴛表示,當被性侵的孩子從中得到快感,可能不會覺得是被性侵,並慢慢覺得這樣的快感也可以與他人「分享」、覺得這種行爲是「造福別人」,最後從被害轉爲加害,這種觀念非常錯誤。

張秀鴛表示,新北這案已經通報到衛福部,會由新北家防中心、安置機構主管機關衛福部社家署、性侵害防治主管機關保護司共同處理。會先隔離,接着給予正確觀念輔導,改變孩子的錯誤認知。

張秀鴛強調,很多孩子未滿12歲,都是需要被保護對象,先以保護出發,再給予教育、輔導,慢慢將錯誤認知導正。也呼籲新北市除了被害人心理輔導,對於這些孩子,更應導入「性侵加害人治療」,更貼近需求,預防從被害人轉爲加害人,需要把握黃金時間,加害人心理治療過去多用在大人,可以做一些調整,用在孩子身上。

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據瞭解,此案確實有多名小朋友原本是被害人,受到環境影響而成爲加害人。針對如何保護這些兒少,新北市已照程序進行相關處遇,系統性評估是否應緊急安置、重新安置。

議員爆料,機構管理端處置不當,導致多名小朋友有重複加害狀況。周道君迴應,新北目前正在調查,瞭解究竟是小朋友沒有反映給機構,或是機構知情卻未通報,若機構涉及隱匿、處理不當,依照《兒少法》會給予相對應處罰。由於涉案人數相當,調查過程中需顧及兒少保護、環境安全處置,一定會以最快速度進行。

依照《兒少權法》第53條規定,發生兒虐、強迫猥褻或性交等行爲,社工人員、兒少福利業務人員等若知情應於24小時內通報,若知情未通報且無正當理由,最重可處6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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