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安置機構爆性侵「獨立居住」疑未落實 釀更多兒少受害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7日召開記者會。(張鎧乙攝)
新北市一處安置機構近日爆發連串性侵案,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揭露,自6月中旬有院生通報性侵後,社會局聲稱已採取「獨立居住」措施,然而該承諾並未落實,導致後續再有其他兒少受害。此外,部分安置兒少不僅受教權被剝奪,更因此失去向外界求助的機會。鄭宇恩呼籲社會局應重新建立完善的性侵事件處理程序,並要求外部單位介入調查。據瞭解,轄區警方在6月下旬接獲報案後已立案調查,並於7月初完成調查。其中3名未滿12歲的兒少,警方已依規定通報學校、家長與社工;另外3名則已移送少年法院審理。
鄭宇恩指出,新北安置機構的性侵事件最早在2月就已發生,涉案者爲L生與C生。6月中旬,K童向機構通報遭到H童性侵。儘管K童在通報後被安排獨居,但H童卻仍有室友,導致6月下旬與Y童再次發生性侵案件。甚至到了7月,H童又與L生髮生性侵案。鄭宇恩指出,社會局所稱的「相關院生獨立居住」措施,顯然沒有被落實。
鄭宇恩表示,這起案件的起因是K童的母親在長時間無法聯繫孩子後,於7月初會面前一天接獲社工通知,得知孩子涉及性侵案並已完成警局筆錄,但其他資訊一概不明,因而向民意代表求助。經調查發現,該機構與社會局僅展開內部通報,而警政系統的介入調查,是由學校在6月下旬主動報案才啓動。這與內政部頒佈的「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性侵害事件處理流程」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受理性侵害事件處理流程」規定,相關案件均需通報警政單位的程序不符。
此外,鄭宇恩也指出,部分安置兒少的就學權益遭到剝奪。例如,K童自4月底進入安置機構後,就沒有實體上課。鄭宇恩認爲,這不僅讓這些孩子失去向學校或社會求助的機會,也讓他們的身心狀態在封閉的機構環境中受到2次傷害。
新北市社會局對此迴應,案件是由機構主動通報,社會局接獲通報後隨即啓動調查與輔導機制。社會局強調,所有處遇程序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辦理,並已邀請專家學者提供協助,同時也完成報案程序。社會局也已暫停該機構收案,並實施強化硬體空間管控、增加查房頻率、安排相關院生獨立居住等措施。對於就學權益,社會局表示,會以保護兒少安全爲優先,並視其身心狀況,彈性調整實體或線上學習方式,以維護其學習不中斷。
新北市教育局則指出,該案是由安置機構通報學校,學校已立即啓動性平會調查程序,並與跨局處合作積極處理。教育局已責成學校密切關注學生狀況,提供心理輔導與情緒支持,並安排個別化課程及線上學習輔導,確保學童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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