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統刪補助款25% 北市「被砍37.9億」怒 :今發函要求依法編列
行政院決議統刪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臺北市補助款今年原核定金額138.9億元,遭刪減37.9億元,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22日表示,將發函給行政院,要求行政院務必依《財劃法》編列補助款。(徐佑升攝)
中央政府總預算遭立法院刪減636億元,行政院決議統刪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刪減幅度達27.32%,嚴重衝擊地方政府施政規畫,各縣市強烈反彈。北市財政局表示,臺北市一般性補助款今年原核定金額138.9億元,遭刪減37.9億元,已違反新修《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政府給地方政府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1年度預算之規定,今日將發函給行政院,要求行政院務必依法編列補助款。
針對立院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行政院認爲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有重大且明顯瑕疵,21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將今年度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共2501億元中的636億元列爲「未分配數」,針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統一刪減27.3%。
北市財政局長鬍曉嵐表示,臺北市一般性補助款2025年覈定金額138.9億元,本次遭刪減37.9億元,主要遭刪減項目爲教育補助、社會福利補助及基本設施補助項目,主要包括兒童及少年、老人、身心障礙等福利政策經費、教育經費、人本交通包含人行道改善、道路改善及維護等經費,皆是涉及民衆教育、社會福利、交通安全重要的施政項目。
胡曉嵐指出,新修正之財劃法已於今年3月21日經總統公佈施行,依據該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但行政院於16日函告各地方政府,逕予刪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致地方政府獲配一般性補助款低於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除違反財劃法規定,亦影響地方政府施政及廣大民衆權益與福祉。
胡曉蘭說,臺北市預算是按照中央去年8月30號的核定函,也依預算法的程式完成議會審議透過,包括收入、支出、稅入、稅出全部都是依照法定程式來完成審議。
胡曉嵐呼籲,行政院針對全國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刪減比例統一爲27.3%,已嚴重影響地方政府施政。地方財政穩定是公共服務品質與市民福祉的根基,北市府將於今日發函行政院要求依財劃法規定來編列一般性補助款,保障各地方政府 還有全國民衆的權益。
胡曉嵐強調,市府加強財務調度,適時評估辦理追加減預算,以確保各項市政計劃如期推動,確保市政運作無礙,也呼籲中央應審慎評估,儘速恢復各地方政府原編預算數,以符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