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堅刪補助款 13縣市提訴願

中央刪減地方一般性補助款,16日是行政訴願最後一天,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已派人親自北上行政院提交訴願書。(陳淑娥攝)

行政院統刪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臺中市、新竹市及基隆市16日都以行政救濟最後期限,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臺中市長盧秀燕昨表示,原本盼中央回頭是岸,「可是他們並沒有回頭」,也沒有依法補助,因此上午派員親送訴願書到行政院。

至昨天,非民進黨執政的17縣市,僅苗栗縣、金門縣不提訴願,以及新北市、桃園市尚等候政院回覆再決定是否提訴願,其餘13縣市都提訴願。

盧秀燕昨指出,很希望中央能以民爲念,臺中被砍32億元,主要刪減的對象是社會弱勢、教育及基礎建設,影響太過重大且波及無辜,高達70萬人次受影響,但因訴願有期限,昨不得已依法提起訴願。

基隆市政府昨說,考量各縣市作法後決定依法提起訴願,並於昨天下午2時送出訴願書。基隆市今年一般性補助款88億餘元已刪減24億餘元,佔全年一般性補助總額27.3%,市府另已做好舉債準備,確保民衆權益不受影響,盼中央理性迴應地方期待、完善相關制度。

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16日抨擊中央未經溝通即恣意刪減補助款,呼籲中央依法行政,公平對待各地方政府,也要求竹市府立即提訴願。市府表示,已積極採取因應措施,包括動用自有資金支應,昨天下午也透過律師,將訴願書送至行政院,力爭地方財政合理分配與自治權益。

桃園市政府指出,因桃市府6月4日已發文中央表達訴求,將待中央迴文後,針對迴文內容詳述訴願理由後再提出。

新北市府表示,目前法制局研議訴願中,期限是19日,若依《行政程序法》,提出期限是1年;市府已發函政院表達立場與意見,指出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定支出」,沒被立院刪減,政院作法不符規定,正等待政院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