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專法護兒童安全
剴剴案讓幼兒托育備受關注,行政院會8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示意圖。圖/AI生成
爲完備托育服務體系的管理與輔導機制,建構完善的照顧環境並提升服務品質,行政院會8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孩子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支持家庭妥善照顧幼兒,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因此,本次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完備托育服務體系的管理與輔導機制,以建構完善的照顧環境並提升服務品質,讓兒童能夠安全健康的發展與成長。
卓榮泰指出,兒童托育首重身心的安全保護與照顧,請衛福部加強跨部會資源整合連結,並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密切合作,嚴格把關托育相關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場域安全維護,避免意外或不當對待的發生。
卓榮泰感謝政務委員陳時中負責審查本法案,後續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專法草案囊括5大重點:第一,提高居家托育法律位階及執業資格,考量現行居家托育服務之輔導與管理機制訂於授權辦法,法律位階不足,加以居家托育人員獨自照顧受託兒童,資格規範應更加嚴謹,故於專法明訂「居家托育」專章,提升法律位階至母法,透過源頭把關限縮居家托育人員資格,刪除僅需受訓即可執業者。
第二,強化托育機構透明度及管理規範,考量家長反映托育機構未充分揭露資訊,難以獲知機構品質良莠,加以托育機構接受政府經費挹注,惟未強制要求其財務管理規範,故於專法明訂托育機構應將人員資格、收託人數、收退費項目等資訊,更加公開透明,並規範托育機構設置專帳及會計帳簿憑證相關規定。
第三,強化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衛福部指出,托育機構發生兒虐案件時因影音資料毀損,致無法釐清真相,故於專法將現行運作機制法制化,建立事件調查及審議機制,並規範運用網際網路儲存監視影像及影音資料,異地備份保全證據,以及提高違法人員及機構處罰強度。
第四,因應家長需求提供多元化托育型態,專法草案將公共托育家園正名入法,以完備法制化管理與輔導,並訂定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托育型態,提供家長多元選擇。
第五,加速布建公共托育資源以迴應家長期待,專法草案放寬公有不動產以無償方式提供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並定明運用學校餘裕空間辦理托育機構,免予變更使用執照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