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雲也不滿 批政院版兒託法草案「五大問題」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民進黨立委範雲和伍麗華舉行記者會,指行政院草案在兒虐事件調查機制上仍有五大問題。(王千豪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日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民進黨立委範雲和伍麗華舉行記者會,指行政院草案在兒虐事件調查機制上仍有包含通報後未通知家長、被害兒童及家長無法取得調查報告和終局決議等五大問題,呼籲應在立法階段就將漏洞補上,不要讓孩子與家長重演求助無門的困境。
範雲表示,行政院草案有關違法事件處理機制,主要是參考2023年3月施行的新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然而該二法施行至今兩年多,辦公室持續收到許多民衆有關幼兒園虐童事件的陳情,近期包括臺北市的平安新村案、臺東縣的關山案等,除了有地方政府未落實法規和調查不公等個案問題外,也一併發現法規本身的許多漏洞。
範雲說,她這一兩年來持續要求國教署填補法規漏洞,但目前僅有「被害家長取得調查報告」一項已於今年1月透過子法改善,其他諸如「被害幼兒及家長針對調查處理結果毫無救濟機制」等重大被害人權益問題尚未解決。
範雲指出,幼照二法施行兩年多,違法事件處理機制運作尚未成熟,各地方政府還在邊走邊整隊的狀況,就直接整套移植至不同年齡兒童的托育法裡,不僅未詳細考量托育機構和幼兒園的不同,甚至把幼照二法內明顯的漏洞也一併移植,讓人擔心這部全新的托育服務法,是不是真的能夠好好保護兒童安全。
範雲說明,行政院版本違法事件兒虐調查機制至少有五大問題,包含通報後未通知家長、處理過程應提供兒童保護及資源、被害兒童及家長無法取得調查報告和終局決議、被害兒童及家長針對調查處理結果毫無救濟機制、公佈違法行爲人或機構名稱之期間比現行法還低。
伍麗華說,她從陪伴臺東關山案的過程,看到現行制度存在三大荒謬,調查過程未通知家長,剝奪家長知情權;提供給家長的調查報告幾乎全被塗黑,連孩子是否受害、發生何事都無法掌握;家長若對調查與懲處結果不服,卻無任何救濟管道,只有被調查行爲人老師能提出救濟。
伍麗華呼籲,新法應提供調查報告給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建立完整申訴與調處機制,立法時應完整補強制度,杜絕憾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