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青年基本法草案 明院會擬通過

政院版青年基本法草案 明院會擬通過。曾薏蘋攝

行政院院會明日將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今日表示,青年定義是以18歲至35歲,支持青年返鄉等都將入法,4年須訂定一次「青年政策白皮書」,並由行政院長召集部會首長組成「青年事務發展會報」,成爲青年事務最高決策單位。行政院版「青年基本法」明天排入行政院會議程,經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至於是否納入18歲公民權?史哲表示,這個支持者衆,不會有人反對,但因爲「青年基本法」不是作用法,所以不會納入這個項目。

此外,史哲還表示,新政府上任後推動的「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劃」甄選結果今日公告,海外翱翔組有4184人報名,其中15至17歲有1523人,18至30歲爲2661人,共錄取613人;築夢工廠組有296人報名,錄取54人。從報名人數來看,這項計劃對青年是具有吸引力,15至17歲還是高中,顯示青年是相當有勇氣的。

史哲今指出,「青年基本法」共28條,它是基本法、不是作用法,該法是爲揭櫫青年世代在公領域更多重要的價值。目前各縣市青年議題是政府施政的主流議題。

史哲說,「青年基本法」主要是基本價值的宣示,青年定義是以18歲至35歲爲主。若其他政策對青年年齡另有規範的話,沒有必要強制性去貫穿所有政策。

史哲說,有關青年的相關重要事務,包括支持青年參與政府制定政策與機制,政府對青年未來永續的發展(如資源、環境、財務等)、支持青年返鄉政府提供必要協助、給予青年健康照護、防治數位暴力詐騙等,也都將納入青年基本法中。

史哲提及,在數位議題部分,要強調的是防治數位暴力、數位詐騙,這是新世代要面對的數位課題,已不是送平板到偏鄉。